陕西一公司生产不合格有机肥被罚
宝鸡市陇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涉案企业库房予以检查,该批次有机肥共生产2吨,截至案发未对外销售。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宝鸡市陇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不合格化肥,并作出罚款0.26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陕西,惠丰农牧,不合格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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