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标签范围使用农药,经销商被罚5千元
2023年以来,景德镇市部署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紧紧围绕种子、化肥、农药等主要农资领域,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农资下乡“忽悠团”、经营假劣农资、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维护农资市场经营次序,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案例一:井某源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2023年2月15日,乐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外地人在乐平市某酒店以开会形式销售化肥。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经核对发现,登记的使用作物和功能与该产品包装宣传不一致。
当天对涉案肥料进行抽样取证,抽样检测结果报告显示涉案肥料所检项目中游离氨基酸和蛋白质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的要求。
经立案调查,该涉案肥料共计货值人民币163800元,当事人井某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23年3月22日,乐平市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将本案移送至乐平市公安局。
案例二:刘某珍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2023年3月25日,景德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昌江区日常巡查中发现,刘某珍农药种子经销部货架上摆放水胺硫磷和溴敌隆限制使用农药,当事人刘某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范围不包含限制使用农药,属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刘某珍涉案农药货值金额3034.3元,未有销售,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刘某珍完善农药经营台账、将涉案农药原路退回,并处人民币6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占某华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2023年6月12日,乐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乐平市浯口镇日常执法巡查中发现,有植保无人机在浯口江村水稻田喷洒作业,喷洒作业的农药“全钻”阿维菌素和“五岳盟主”阿维菌素登记的使用范围均未包含水稻,属于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
经立案调查,该涉案农药是乐平市占某华农资店负责人占某华提供,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乐平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占某华予以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关键词:景德镇,农资,经销商,农药,标签